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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一定要有的東西-護照。

沒有的話...就變成偷渡客啦!

為了不讓小威寶變成偷渡客,趕緊來去辦護照囉~

 

 

最新出版的小威寶護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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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真的會覺得身為老闆的左右手也是有好處的。

威媽要幫小威寶辦護照,

但...那裡有時間可以親自跑這一趟啊!

這時就需要動用到人脈關係囉。呵呵~

 

老闆御用的旅行社就是最佳人選!

平時威媽在幫老闆安排行程時,

就跟這家旅行社的員工保持非常好的關係,

於是一通電話,又是專人到府(公司)服務啦。

加上品質、信譽都有保障,一點兒也不用擔心。

 

不過在辦護照之前我們還是需要親自跑一趟戶政事務所辦理"人別確認",

因為政府有規定...

【為維護民眾權益避免護照遭冒辦,自100年7月1日起首次申請普通護照之民眾,若無法本人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中部、南部、東部辦事處申辦者,亦可先至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(市)任一戶政事務所填妥普通護照申請書並作人別確認後,再將普通護照申請書併同申請護照應備文件委託旅行業者、親屬或同事續為代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其中部、南部、東部辦事處申請護照。】

 

應備文件 

1.申請書1份。

2.6個月內之相片乙式2張。

3.國民身分證正本(年滿14歲者應先請領國民身分證)。

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,請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,並須由直系血親尊親屬、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。陪同辦理者應繳驗親屬關係證明文件(如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,或政府機關核發可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正本及影本)。

 

所以小威寶必需親自到現場讓戶政人員核對一下身份。

我們就下班後趕在八點前前往戶政單位辦理,

資料先備齊全,很快就辦好了。

 

OK,護照到手,接下來就是要去辦我們的美簽囉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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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威媽咪 (Kelly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